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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乘未滿十八歲人之知慮淺薄,或乘人精神障礙、心智缺陷而致其辨識能力顯有不足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使之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您好, 就您所述對方行為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責任(詐欺)的問題,可後續考慮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在該案刑事案件起訴後再向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二審刑事判決終結前)就其損失(財產權受損部分)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責任,可先發函解約請求歸還價金否則報警。其他訴訟策略以及證據蒐集辦法建議你盡速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本所提供免費諮詢, 請洽電本事務所人員。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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