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本人在網絡經營賣場,賣了客人一個保養品贈品禮盒,因客人認定贈品無法轉售而要求退款退貨,本人也答應客人予以退回。但客人改變主意決定不退後的數日後又向消保單位檢舉本人販售他贈品需要求賠償,於是我答應退款給對方讓對方將商品自行處理掉,但同日於退款後家人認為東西留在她那邊對方可能之後又會有其他動作,所以要求請對方退回,結果對方竟然不願意退回商品說要走消保會!請問退款後買家不願意退還商品是否構成侵佔呢?謝謝
A:
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刑法第335條定有明文。
依您所述, 對方若是惡意不寄回商品,就已經涉嫌侵占之罪,您可以依照侵占罪提起刑事告訴,或是依民法第規定之不當得利,請求對方返還該項商品。建議你先將寄發一張存證信函給對方,請對方限期商品寄回,否則將依法提告他侵占罪。若對方再置之不理,您即可報警提告。若對程序上有疑慮,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向律師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謝謝您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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