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
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
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您好,就您所述,除了可就契約責任向買方追究責任外,對方行為甚至可能涉犯刑事毀損罪等等犯罪問題,提出告訴,待起訴後可再向買方附帶民事求償,有無訴訟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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