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我是一個企業有限公司的股東!剛入股不到一年,因為負責人經營不善已經倒閉,負責人也沒去辦任何停業或是歇業的動作(目前人已消失)……近日國稅局在追討稅金,有標註所有股東,請問我能做什麼處理?
接下來要送執行署了很擔心……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限公司之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因此,國稅局會針對各股東在其出資額範圍內,向各股東來追討應負擔之稅金,所以您需在您出資額的範圍內負此責任,而本件若對方有隱瞞事實而欺騙您入股,則對方可能也會有刑事詐欺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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