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若機車買賣合約書一式雙份,合約沒有標註過戶日期,請問如果對方自己填寫日期,兩份合約內容不一樣,合約成立嗎?
買賣金錢部分沒有寫國字數字,若對方自己填寫數字上去,這樣會成立嗎,有偽造文書之疑慮嗎?
A: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亦同。
你好,就你所述,對方行為可能已經涉嫌偽造文書等等刑事犯罪,有無提出刑事告訴空間,你可持相關事證與我們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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