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
我是網路賣家,買家選定好商品型號跟尺寸的運動鞋款,沒有在網路下單,則是透過面交方式交易。現場買家檢查過商品沒有問題並付款。隔天買家告知尺寸不合要換貨,不然要投訴消保官。我想要詢問我是否有權利不提供換貨?
A:
您好,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解除契約,惟本案是否惟通訊交易似有爭議。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10款,通訊交易為企業經營者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類似之方法,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依照您的說明,該買家沒有在網路下單,於當場檢查商品後始向您購買商品,與「未能檢視商品」之要件不符,非通訊交易,無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適用。
又該買家係以尺寸不合為由要求換貨,若您的商品並無瑕疵,則買家亦不得依照民法第354、359 條請求您負瑕疵擔保責任。
綜上所述,您有權不提供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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