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在某賣家買了一個價值200的耳環 後來在其他賣家那裡發現同款耳環卻只要80元 所以我一直未取貨 請問我觸犯了很重的法律問題嗎?…
A:
您好:
刑事部分的話,從敘述來看,只是單一事件且如果您沒有刻意想要讓賣家財產損失,也沒有施詐術,一般狀況下不致於成立。
民事部分的話,因您是買耳環,而不是食品等易腐敗的東西,不會有商品減損問題,那賣家可以訂立期限內催告您取貨,若您仍不取貨的話,賣家可解除契約,雙方回復原狀,可見民法第259條。
如案情有變,或其他詳細內容想要諮詢可以寫信到 dangjurui@gmail.com 黨苴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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