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你好,你可就對方應該退款事實,發函(存證信函)請求對方盡速返還款項,否則可能已經構成侵占等等刑事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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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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