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網路上購買東西,已付款,等了快一個禮拜賣家還不寄貨,直到發文時才說不賣了退款,當時買家一句:「一個東西而已,也被詐欺」這樣買家算公然侮辱嗎?
A: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你好,就你所述,明知對方並無詐欺意圖,卻仍然做出令人側目言論,應有破壞他人名譽之意圖,可能因此涉犯妨害名譽以及後續對方商譽受損之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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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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