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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申請商品條碼

申請商品條碼


郭OO 發問於 2019-11-15 | 臺中 | 其他

Q: 您好:我們公司想開始販售瓶裝水,有2個問題想要請教一下,(1)我們需要承擔貨物稅嗎?(2)商品條碼是我們還是幫我們充填的廠商去申請的呢?
非常感謝!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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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關於貨物稅納稅義務人之認定,
可參考貨物稅條例第2條規定:
「貨物稅之納稅義務人及課徵時點如下:
一、產製貨物者,為產製廠商,於出廠時課徵。
二、委託代製貨物者,為受託之產製廠商,於出廠時課徵。
三、進口貨物者,為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於進口時課徵。
四、法院及其他機關(構)拍賣或變賣尚未完稅之應稅貨物者,為拍定人、買受人或承受人,於拍賣或變賣時課徵。
五、免稅貨物因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為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於轉讓或移作他用時課徵。但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不明者,納稅義務人為貨物持有人。
前項第二款委託代製之貨物,委託廠商為產製應稅貨物之廠商者,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以委託廠商為納稅義務人。」

另關於商品條碼之聲請人,商品條碼策進會規定如下:
1.商品製造商
2.進口商品沒印國際條碼商品之代理商、貿易商
3.自行組合商品之批發商、經銷商
4.建立自有品牌之零售商
5.其他物流業者、行銷調查業者、醫療、保險等服務業者

以上供您參考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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