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加盟主有欺騙消費者行為

加盟主有欺騙消費者行為


陳O 發問於 2019-11-03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加盟主如有欺騙消費者行為,
例如菜單上標示700cc但是實際只有600cc,
但是合約期間尚未結束,
如果是因為加盟主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這樣情形下是否可以跟加盟主提出解約的要求?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債權請求 損害賠償

瀏覽人數:538

A:   您好,關於銷售產品對於實際份量虛偽標示,確實有可能構成刑法上之詐欺罪,及相關民事關於債務不履行、不當得利等責任,建議與加盟主協商改正。

 此外所謂加盟契約係指一方事業透過契約,將商標或經營技術等授權他方事業使用,協助他事業之經營及共同擴大特定商標之發展及形象,加盟方並因此支付加盟體系一定對價之存續關係,屬於無名契約,契約之雙方之權利義務仍須檢視你們實際的契約條款而定,是否有約定在何種情況有解約權。

 若無約定意定之解約權,尚可考慮是有民法第226條:「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前項情形,給付一部不能者,若其他部分之履行,於債權人無利益時,債權人得拒絕該部之給付,請求全部不履行之損害賠償。」的情況,而依照民法第256條行使法定解約權。

以上說明,供您參考。如有疑問,還請不吝告知。謝謝!
安德信國際法律事務所andylin@andrewstw.com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