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E先生/小姐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問您是否與對方簽署合約呢?如果有,建議按照合約進行。由於您沒有提供合約,這裡我暫時沒有辦法提供進一步的資訊。不過,如果您與對方沒有簽署合約,我建議如果對方有涉及施用詐術的可能性,您可以到派出所對部落客提出刑法第339條詐欺罪之刑事告訴。然而,如果雙方未來還有長期的合作關係,我建議看看能否透過管道聯繫對方,建議與對方溝通看看,否則一旦啟動法律程序,雙方很有可能會撕破臉,進而影響後續的商務合作。以上建議,請參考。
鵬耀法律事務所 戴智權律師
0910-949-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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