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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耳環購買後續問題

耳環購買後續問題


郭OO 發問於 2019-10-22 | 臺中 | 其他

Q: 想詢問我在網上買耳環
但是賣家不允退,訴說是個人衛生用品不辦退(這樣成立嗎)?
因我拆封拿出來看但未戴上耳環

我有兩種問題 請問
我有拆封無戴上耳環可退貨嗎?
如果我無拆封可辦退貨嗎?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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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而所謂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是指「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該準則第2條有規定7種情形是排除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其中一點即為「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準此,拆封之耳環確實得以排除七日解除權之適用,而不得退貨。

倘無拆封,依據上開準則反面解釋,則並非得以排除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事由,但仍需注意七日解除權之期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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