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刷國旅客人打統編發票,幫客人退貨後並提供新發票給客人,請客人原退貨發票蓋發票章,客人不願意配合,這樣我也退貨了,我該如何處理?
我想詢問,我可以去檢舉公務人員刷國旅打統編的事情嗎?
A:
陳小姐 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客戶刷國旅卡後,要求打統編,嗣經客人退貨後並提供新發票給客人,請客人原退貨發票蓋發票章,惟客人不願意配合,根據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0、20條之一規定銷貨退回、進貨退出程序之發票處理方式如後,供您參酌:
一、買受人為營業人者:(一)開立統一發票之銷售額尚未申報者,應收回原開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黏貼於原統一發票存根聯上,並註明「作廢」字樣。但原統一發票載有買受人之名稱及統一編號者,得以買受人出具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代之。(二)開立統一發票之銷售額已申報者,應取得買受人出具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但以原統一發票載有買受人之名稱、統一編號者為限。
二、另,依據同辦法第20條之一規定:使用電子發票之營業人,經買賣雙方合意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得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其應有存根檔、收執檔及存證檔。
三、再者,關於您所詢問使用國民旅遊卡,卻打統一編號之疑義,由於國民旅遊卡是因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自 92 年起以國民旅遊卡方式辦理,係屬公務員個人消費,應不得要求打統編,然如擬提出檢舉,仍應考量是否有幫助犯之疑慮,建議應審慎為之。
謹此向您報告,供您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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