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全部的股東都是法定負責人嗎?
你好,因最近領失業補助,其中有寫到公司法定負責人不在補助內的限制,而我投資朋友介紹的股份有限公司50萬(資本額2000多萬元),我只是單純投資,沒從事任何公司事務、但承辦說股東就是法定負責人,跟我上網查有些不同,我認知單存投資股東不屬於法定負責人,感到很困惑,請協助回覆,謝謝律師。
A:
您好:
依照公司法第8條第1項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才是法定的公司負責人。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單純的股東確實並非公司的法定負責人(例如:單純買鴻海的股票成為股東,絕不會是鴻海的法定負責人)。建議您可再向主管機關提出當初公司登記及股東登記的相關文件澄明清楚。
另一種可能是:當初投資時,如果您是被登記為「董事」而成為掛名負責人。但如果只是掛名之負責人或尚未營業,則仍然不失其為失業勞工之身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業字第 0960033582 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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