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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若未定保密期限,期間是屬永久嗎

若未定保密期限,期間是屬永久嗎


黃O 發問於 2019-07-15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您好,我們公司有外聘繪師,在合約中有簽保密協議,禁止透露相關的價格和專案內容,但並未在合約或是口頭上明定保密期限,如果未特別約定保密期限,這樣保密時間是沒有期限嗎,還是默認為合約終止後一年,或者視為無效呢?

契約審閱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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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契約中的保密條款期限,通常是由契約當事人雙方自行約定。倘若於契約當中未載明保密條款之期限,依民法第98條規定,應探求契約雙方當事人的真意。
另外,依民法第1條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保密條款之期限。因此,依據交易上習慣,通常可以認為契約中保密條款的期限為該契約有效之期間,或者為該契約終止後一年。
但倘若要更明確的話,建議契約雙方當事人可以重新約定保密條款的期限,以減少爭議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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