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們於今年05月底與一家合法設立的工程行(有統一編號)簽約進行房屋翻修,有簽訂合約,一開始都依進度正常施工,款項部份有先付訂金20萬,後續則是分工項付款,在今年7月初時接到該工程行負責我們案場的工頭告知說負責人跑路,後續無法再以原工程行名義施工,要幫我們轉介至其他廠商,想請問以下問題
1.如果真的要轉介至其他廠商,原合約是否要與原工程行辦理解除才能轉至其他廠商?
2.因工頭告知是負責人欠債跑掉無法履行合約,如果想要提告是否可以告他們詐欺呢?
謝謝
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不見得會成立詐欺,目前您們應先寄發存證信函終止與該工程行之承攬關係,並趕快再找其他廠商接手,建議之後若找下游廠商,可以要求提供擔保金或開立及期支票,並應與下游廠商簽訂承攬契約,契約內約定違約金,以防止此情形發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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