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我貪圖便宜跟賣家購買二手包包(原價約十萬賣家賣13000),有要求賣家給予更多照片觀看商品細節,當時看細節誤以為是正品,但未口頭與賣家確認,因為商品在外地,委託我朋友協助面交,後來朋友交付給我發現是仿品,與賣家連絡,賣家說明因為是仿品所以才如此低價出售,怪我沒詢問,若詢問一定會告知,賣家堅持商品有反應價格上,而且說明當初我自己不詢問商品真假,商品本身沒瑕疪無法給予退貨,請問我能要求他給予退貨嗎?
A:
所謂退貨,就是主張解除契約
回歸契約約定內容來檢視
在你訂約之初,是否有要求必須是正品為契約內容?
若訂約之初你並未提出此項要求
現在要求解除契約就似乎有所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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