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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糾紛


魏OO 發問於 2019-04-10 | 新竹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請問,跟合夥人一起加盟便利商店,我是對公司的簽約者(用我的名字跟商行加盟)

1.加盟的總部越過簽約者,私底下直接與我的股東商議我跟股東的持股分配比例而後告並要求我簽下他們私下討論的協議內容,有任何法律是能保障我的嗎?
2.任何事情不是應該是對簽約者嗎?有涉及業務過失,業務詐欺之類的法規嗎?
3.可以因為這樣想提出合約無效,解除合作關係嗎?

消費者債務清理 契約審閱 契約之訂立與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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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您是契約當事人,加盟總部即應該與您協商關於契約之細節或者是任何增修條款,倘若是未經過您同意的項目,您當然有權不受拘束。

至於是否有任何地方刑事上的責任,以及是否可以主張契約無效需要視具體事實而定。


以上,供予參酌,謝謝!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賜教。

Dentons 大成台灣法律事務所
初級合夥人
李怡貞 律師 敬上 02-27020208/0966-67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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