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題旨太過模糊
前負責人是否須負民事責任, 要看對方究竟主張的事實及請求權基礎(契約或法律條文)
如果只是租賃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裝潢損害 ,房東依租賃契約請求損害賠償對象應該是承租人,如果有保證人,保證人可能須負保證責任,前負責人只是代表人,其個人原則上並不負民事契約責任
如果房東主張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對象就會包括造成損害的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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