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一下,台北榮總網路訂單2019年2月25日寄出,但因公司收訂單的信箱是中華電信,中華電信因Q提高防火牆致沒收到訂單,台北榮總說責任不在他,他有確認資訊部,有寄出訂單,所以要以延遲交貨罰款,請問有這條法規嗎?這樣如何與北榮溝通比較妥當?
公平交易法
律師
温大瑋律師事務所
A: 您好: 既然北榮會下訂單給您,表示您們之間簽有契約,應依契約內容處理之。 又既然您的過失責任較高,可以懇切態度與北榮協調。 以上所述,敬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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