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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已完成,業主不支付設計費


黃OO 發問於 2018-11-13 | 桃園 | 服務業

Q: 您好,我服務於室內設計公司,業主找我們做設計及裝修工程,初步我們提供業主丈量、需求諮詢並提供初步的平面圖及3D圖給予業主,以利溝通以及對設計內容、風格的共識,並告知客戶若對於我們的設計格局及風格喜歡只是有些內容要做修改,我們會先簽訂一份合約以確保我們圖面的安全(避免盜圖)以及確定我們雙方共識合作來做設計以及裝修的工程,並且會在客戶的預算之內完成。客戶簽約後,我們開始進行圖面修改,跟客戶來回溝通月2個多月的時間,圖面也都底定好了,準備確認施工日期時,客戶回覆他們開完家庭會議後結果是他們要裝修房子找不到地方住,所以可能要明年6月才能裝修,因此我們向客戶提出先簽工程合約,開工時間確定後我們再做動工即可,結果客戶回覆幾經思考,因家裡經濟狀況他們決定不做裝修了,完全不合乎邏輯及合理性,且依照使用者付費概念,設計圖皆已完成,因此我們請客戶支付設計費,客戶line不讀不回,故我們想上調解委員會做調解。我們想了解相關的法規,以及我方需準備或留意哪些部分。
基於信任我們未收取任何訂金,公司的設計及工程洽談流程一開始都有告知客戶,簽訂的合約書以及客戶歷次圖面修改都有留存,客戶也都是到公司來做溝通討論,故對方有一定程度同意要合作,但卻一句經濟狀況就不付任何費用,實在非常不合理,再請專業律師協助分析,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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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我服務於室內設計公司,業主找我們做設計及裝修工程,初步我們提供業主丈量、需求諮詢並提供初步的平面圖及3D圖給予業主,以利溝通以及對設計內容、風格的共識,並告知客戶若對於我們的設計格局及風格喜歡只是有些內容要做修改,我們會先簽訂一份合約以確保我們圖面的安全(避免盜圖)以及確定我們雙方共識合作來做設計以及裝修的工程,並且會在客戶的預算之內完成。客戶簽約後,我們開始進行圖面修改,跟客戶來回溝通月2個多月的時間,圖面也都底定好了,準備確認施工日期時,客戶回覆他們開完家庭會議後結果是他們要裝修房子找不到地方住,所以可能要明年6月才能裝修,因此我們向客戶提出先簽工程合約,開工時間確定後我們再做動工即可,結果客戶回覆幾經思考,因家裡經濟狀況他們決定不做裝修了,完全不合乎邏輯及合理性,且依照使用者付費概念,設計圖皆已完成,因此我們請客戶支付設計費,客戶line不讀不回,故我們想上調解委員會做調解。我們想了解相關的法規,以及我方需準備或留意哪些部分。
基於信任我們未收取任何訂金,公司的設計及工程洽談流程一開始都有告知客戶,簽訂的合約書以及客戶歷次圖面修改都有留存,客戶也都是到公司來做溝通討論,故對方有一定程度同意要合作,但卻一句經濟狀況就不付任何費用,實在非常不合理,再請專業律師協助分析,謝謝您


您好:

從來文所述, 貴公司與委託業主間應係存有民法委任之法律關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民法第528條規定參照),委任人其後不論基於任何理由雖得隨時終止委任關係,然而,參照民法相關規定,「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務,支出之必要費用,委任人應償還之,並付自支出時起之利息。」、「委任關係,因非可歸責於受任人之事由,於事務處理未完畢前已終止者,受任人得就其已處理之部分,請求報酬」、「當事人之一方,於不利於他方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546條、548條、549條規定參照)。 貴公司如有意聲請調解,可向該名客戶戶籍所在之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以書面提出調解申請,並於申請之事實與理由欄檢附雙方往來期間之相關文件為證。

以上請參酌。

高木蘭律師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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