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想請問一下若是要發行泡湯券及住宿券
需要甚麼執照或證照才能發行票券嗎
A:
您好,
目前發行禮券所應遵循的法規,除了消保法本身之外,主要是適用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頒的各類「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所以若想知道欲發行的禮券有無執照之類限制,反而是要先確認發行人的業別,以及想發行的禮券上,究竟提供怎樣的商品或服務?
以「泡湯券」而言,若是一般浴室業或三溫暖業者,應適用「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範;但若是旅館業或餐飲業要發行泡湯券,則應分別適用「旅館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或「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大體而言,目前各種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通常不會設有執照或證照的條件,但發行人的身分與業別以及所擬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內容,會影響到所應適用的法規。
因為您的提問並未提到發行的的資格和條件為何,若有疑慮,建議可詢問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是逕行查詢相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https://www.ey.gov.tw/Page/2285E9A14973DE75。
黃士洋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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