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想請問在百貨公司幫我的爸爸買服飾想當禮物,但回家讓爸爸試穿才發現尺寸不合,隔日至百貨公司詢問是否有小一點的尺寸,櫃位人員回答我購買的M號已是最小尺寸,並且告訴我特賣商品不能退貨,想請問這種狀況是否能適用七天鑑賞期退貨?
A:
鍾小姐您好: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七天鑑賞期適用在通訊買賣,您今日在實體店面買東西,並不適用七天鑑賞期的規定。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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