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我司在收到客戶的採購訂單,客戶會要求回簽,但是對訂單內的附加條款例如:賠償,保固等要求覺得仍有協商的必要,
然站在買賣雙方立場,又不願因這樣的協調而造成生產產品的延遲,若我司將訂單回簽的同時,將必須重新協商的條款劃除並在回簽訂單的EMAIL告知:
"敝司已收到貴司提供的附件訂單, 本訂單的品項, 數量與金額, 均為雙方合意之內容。
然而, 此訂單的約定條款(相關的責任與義務)有部分為敝司無法接受, 如附件劃除部分。
如有任何意見, 請於收到敝司劃除部分約定條款之回簽訂單後三日內提出, 以利雙方
進一步溝通討論, 否則視同接受劃除之處非為本訂單雙方合意的條款。"
若買方亦無於三日內表示意見,如此是否能視為訂單後續的劃除條款不適用此訂單?
A:
請問我司在收到客戶的採購訂單,客戶會要求回簽,但是對訂單內的附加條款例如:賠償,保固等要求覺得仍有協商的必要,
然站在買賣雙方立場,又不願因這樣的協調而造成生產產品的延遲,若我司將訂單回簽的同時,將必須重新協商的條款劃除並在回簽訂單的EMAIL告知:
"敝司已收到貴司提供的附件訂單, 本訂單的品項, 數量與金額, 均為雙方合意之內容。
然而, 此訂單的約定條款(相關的責任與義務)有部分為敝司無法接受, 如附件劃除部分。
如有任何意見, 請於收到敝司劃除部分約定條款之回簽訂單後三日內提出, 以利雙方
進一步溝通討論, 否則視同接受劃除之處非為本訂單雙方合意的條款。"
若買方亦無於三日內表示意見,如此是否能視為訂單後續的劃除條款不適用此訂單?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