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為一家服裝買賣公司,與模特兒經濟公司簽約聘請模特兒拍攝服裝目錄,合約上載明所拍攝畫面及平面照片提供我們公司製作服飾目錄及宣傳我們公司產品的廣告使用,
1.如果我們想將所拍攝照片於雜誌上廣告,這樣不知是否會有侵犯到肖像權的問題?
2.另外合約上並未載明使用地區,如果我們想使用於海外地區,是否違法?
以上問題 謝謝回答。
律師
A:
您好
首先您必須釐清著作權的歸屬
然後再考慮肖像權的問題
才能判斷您要另行利用之問題
而無論著作權或肖象權之授權或同意範圍
應該都以雙方所約定之範圍為準
若逾越原來之範圍
就可能產生爭議
簡榮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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