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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商品快到期,退貨


陳OO 發問於 2018-04-23 | 台北 | 商業流通業

Q: 您好:
有幾點問題請教,
請教,客人購買商品放置到快到期了,才申請退貨,
請問可以不同意退貨嗎?

商品再過6個月到期,竟然發現有發霉狀態,
因為不知道客人是否依照保存方式保存,
客人因此要求退換貨,
請問可以不同意退換貨嗎?

客人購買口罩50入/盒,
客人將商品拆封試用一片後,表示商品不服貼,認定為瑕疵,要求退貨,
商品不是單包裝,因此拆開後商品可能受到外部感染,
請問可以不同意退貨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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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陳小姐您好,
按民法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買賣之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以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退貨即履行解除契約買賣雙方回復原狀之狀態,若當初買受人買到您的商品有瑕疵得依民法359條解除契約並退貨。

然而解除契約有除斥期間,依民法365條,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買受人主張解除契約,需於發現瑕疵6個月內行使,若客人放置商品過久已逾6個月賣方得拒絕買方退貨。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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