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個人資料保護.隱私權 請問個資法相關問題

請問個資法相關問題


NOOO 發問於 2018-04-12 | 台北 | 其他

Q: 您好,

社區管委會將其回覆給住戶的意見反映書(上面有住戶之姓名+手機號碼)影印,大量投入社區各住戶信箱,此行為有違反個資法嗎?

瀏覽人數:1774

A:  先生/小姐您好,
按個人資料保護法2條1項1款「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又按個人資料保護法20條第1項,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五、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六、經當事人同意。
七、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管委會向住戶投遞會議資料並附有住戶姓名及手機屬公開個人資料行為,而管委會之行為非符合20條1項任一款的免責事由,所以管委會公開住戶姓名及手機恐涉及違反個資法,建議您可向管委會反應並協調。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