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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蝦皮拍賣退貨

蝦皮拍賣退貨


林OO 發問於 2018-03-12 | 台北 | 服務業

Q: 我在蝦皮拍賣賣東西,在買方下標前已有告知商品需要訂貨,
雙方達成共識後才請對方下標,也在時間內出貨送達指定門市,
買家卻已「跟我們要的不太一樣」要求退貨,並提出七日鑑賞期可無條件退貨,
不是企業也適用於消保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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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林小姐您好:

按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此即七日鑑賞期之明文。

原則上並未規定僅企業經營者之消費者可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七日鑑賞期,僅有倘賣方或買方為企業經營者時,有該條第2項解除權消滅問題。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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