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商品寄送方式有誤

商品寄送方式有誤


林OO 發問於 2018-03-02 | 台北 | 服務業

Q: 客人選貨到付款,但是業者出貨錯誤,誤出為宅配,導致客人沒付到錢,有通知會款補齊,但是客人如果遲遲不會款可有方法解決

瀏覽人數:1246

A:  林小姐您好:

清償方式並非契約必要之點,故僅需當事人約定即可。

您的案例中,客人選貨到付款,但是業者出貨錯誤,誤出為宅配,導致客人尚未付款,按民法367條:「買受人對於出賣人,有交付約定價金及受領標的物之義務」,買受人仍負有給付價金之義務。

倘客人遲遲不匯款,您可暫先發送存證信函,請求付款,以為證據。

若客人置之不理,您則可起訴請求或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請求貨款價金。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