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一月底跟賣家買了東西 商品是小小公仔 當中有五個現貨一個要預購 但我都沒看到實品圖 然後我有在三天內說要退貨 可是賣家沒有回應 前幾天才回覆 然後說不可以退貨 想請問我真的不能退貨嗎? 商品有蠻嚴重的瑕疵
A:
宋小姐您好:
若商品有瑕疵,按民法第354條「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第359條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規定,若買賣物有瑕疵時,得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價金,故您的請求應屬合理。
又若係網購商品,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理論上於七日內退回商品、解除契約係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由於您並未明確告知是否自網路上購得,故一併給您參考。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