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我想請問
之前有來留言發問過,客人在實體店面留貨不取,可是我們聯繫方式一直都是通訊軟體(LINE),現在遭對方封鎖,這樣還能尋求什麼途徑嗎?
感謝撥空回答
A:
第 355 條
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
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相關條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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