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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代購是否適用7天鑑賞期

代購是否適用7天鑑賞期


許OO 發問於 2017-11-09 | 台北 | 其他

Q: 您好:

想請教於網路上請人代購國外商品,若不滿意,是否7天內可以提出退換貨的申請?

因上網找資料,有些人主張可以有些主張不可以,搞得一頭霧水..

代購的買賣行為是屬於委任契約,代購賣家的角色是接受買方委任,替買方向外國廠商訂貨,再於商品到貨之後,依照你們之間的委任關係,將商品交付給對方(即便由廠商直接寄貨給對方亦同)。由於賣家所賺的是基於委任關係所生的勞務(代訂)費用,無論之後買家是否反悔,只要您已經付出代訂的勞務,對方就必須支付代訂酬勞給您(若已支付亦不得要求返還)。 所以代購的商品並不屬於此限,也不適用於七日鑑賞期的法規喔!

此段話是否正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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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許小姐您好:

網路代購之行為,雖然亦屬通訊交易之一種,但行政院訂定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2款規定,「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經業者告知消費者將排除7日解除權時,則不適用7日鑑賞期,目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即認代購行為屬於「客製化給付」,其表示「代購服務」是依照消費者要求而提供的購買商品服務,而屬「客製化給付」,不適用7日鑑賞期規定。

然而消基會方面則認為,真假代購不明,若一概拒絕適用7日鑑賞期規定,將使消費者立於不利地位,其現行見解認為:
1.依消費者提供相片印製之商品、消費者指示刻製之印章或依消費者身材特別縫製之服裝,屬於「客製化給付」,不適用7日鑑賞期規定。
2.消費者依現有顏色或規格中加以指定或選擇者,則非「客製化給付」,而仍適用7日鑑賞期規定。

目前此類型仍有爭議,但建議您先將其推定不適用7日鑑賞期之規定,再為決定是否請賣家代購,以維護自身權利,避免爾後訟累。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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