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公司設立.公司組織.稅務 舊董事將印鑑都拿走

舊董事將印鑑都拿走


王OO 發問於 2017-10-02 | 台北 | 其他

Q: 請問,引為舊有限公司董事將公司印鑑大小章拿走,公司也撤掉,其他股東為了自保向董事與公司地址發存證信函,董事家有收信公司地址因原址遷移而退件,請問在辦理變更董事外能否同時辦理公司印鑑遺失登記?舊董事如果耍賴有沒有權力向其他股東提告?

大小章

瀏覽人數:1894

A:  您好,
首先,雖來詢題目裡有提到「公司也撤掉」,此部分不知是否意指該公司已經完成解散清算程序?或是只是原公司辦公室人去樓空?由於來詢事實有提到要辦理變更董事一事,故研判目前系爭公司應該還未解散清算。
其次,有關您來詢問題,我們會建議應盡速依法召開臨時股東會重選或補選董事,並依此進行申請變更董事之作業。且在董事會裡決議變更新印鑑,這樣就可以直接去申請更換。
另外,從來詢事實裡可以知道,公司印鑑是被舊董事拿走,不清楚的是,究竟是被偷走?還是本來就是這位董事保管但他不拿出來?但無論如何,都不是遺失,故以遺失為由申請印鑑遺失登記會有問題。
至於舊董事向股東提告一事,我們從來詢事實裡是看不出舊董事有何權利可以向股東提告何事?此部分恐需進一步詳細資訊來釐清。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