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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造成商品損壞

造成商品損壞


清O 發問於 2017-09-30 | 台北 | 服務業

Q: 近來坊間流行網路直播販賣商品
買家透過網路向賣家購買商品
當賣家將商品送達買家處所
買家故意電話不接或避不見面(爽約),
因而造成商品損壞腐敗(尤其係海產類),造成賣家損失
請問
買家有無刑事及民事責任
賣家可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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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如果商品屬於消保法通訊交易7日解除權例外的情形(比如您舉例的海鮮),且事先已經告知消費者不能解除時,因為雙的買賣契約在買家得標時就已經成立,所以賣家仍然可以請買家依照約定支付全部的金額,至於如果並非屬通訊交易7日解除權例外的類型,因為消費者依照消保法施行細則的規定,在收到商品前也可以解除契約,所以就很難對消費者主張權利,謝謝。

近來坊間流行網路直播販賣商品
買家透過網路向賣家購買商品
當賣家將商品送達買家處所
買家故意電話不接或避不見面(爽約),
因而造成商品損壞腐敗(尤其係海產類),造成賣家損失
請問
買家有無刑事及民事責任
賣家可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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