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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恢復原狀定義

恢復原狀定義


劉OO 發問於 2017-09-21 | 台南 | 服務業

Q: 本人於7/31租約到期,房東於8月初口頭告知不續租,要我租到8月底搬遷,我於9月12號遷空交還,房東執意要我拆掉裝潢裝回新的輕鋼架,可是裝潢拆掉後並無輕鋼架,當初房東也沒有拍照存底,現在卻要我拆又要我裝新的還他們,重新油漆費用也要我出。
並寄存證信函告知我已違約,2個月押金也不足抵扣,擔都尚未寫出明細跟原因,請問他們是否為蓄意扣留押金為詐欺行為跟毀謗之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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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本人於7/31租約到期,房東於8月初口頭告知不續租,要我租到8月底搬遷,我於9月12號遷空交還,房東執意要我拆掉裝潢裝回新的輕鋼架,可是裝潢拆掉後並無輕鋼架,當初房東也沒有拍照存底,現在卻要我拆又要我裝新的還他們,重新油漆費用也要我出。
並寄存證信函告知我已違約,2個月押金也不足抵扣,擔都尚未寫出明細跟原因,請問他們是否為蓄意扣留押金為詐欺行為跟毀謗之嫌呢?

您好:
若無違約事實,押金當予返還。因此,台端亦應寄發存證信函予房東,表示已依約恢回復原狀並點交予房東,要求房東返還押金。其次,台端若有原始承租時之相片,當然亦可提出佐證,主張已回復原狀。供予參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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