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聲請拋棄繼承應具備文件如下:
(一)書面-聲請狀(聲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應於狀末加蓋印鑑章)。
(二)被繼承人之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三)聲請人之戶籍謄本、印鑑證明。
(四)繼承系統表。
(五)同順位或次順位繼承人之戶籍謄本。
(六)已通知次順位繼承人之證明文件。
您好,看了法院的官網,爸爸過世 第一順位繼承人是"我" 跟我 "姐姐" 想要辦理拋棄繼承必須要有以上文件,只有姐姐要辦拋棄繼承 因為她房子想讓給我
關於第六項:已通知次順位繼承人之證明文件。
爸爸次順位的繼承人是爸爸的兄弟姊妹,兄弟姊妹有四位...
但都不知道爸爸的兄弟姊妹住哪裡要怎麼通知阿?
該怎麼辦啊?
第六項文件一定要繳交嗎?
謝謝
A:
聲請拋棄繼承應具備文件如下:
(一)書面-聲請狀(聲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應於狀末加蓋印鑑章)。
(二)被繼承人之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三)聲請人之戶籍謄本、印鑑證明。
(四)繼承系統表。
(五)同順位或次順位繼承人之戶籍謄本。
(六)已通知次順位繼承人之證明文件。
您好,看了法院的官網,爸爸過世 第一順位繼承人是"我" 跟我 "姐姐" 想要辦理拋棄繼承必須要有以上文件,只有姐姐要辦拋棄繼承 因為她房子想讓給我
關於第六項:已通知次順位繼承人之證明文件。
爸爸次順位的繼承人是爸爸的兄弟姊妹,兄弟姊妹有四位...
但都不知道爸爸的兄弟姊妹住哪裡要怎麼通知阿?
該怎麼辦啊?
第六項文件一定要繳交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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