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欠國家的錢多久後可以不用償還?
有法律追溯期嗎?是多久呢?
另外到底欠多少錢才會被限制出境?...
謝謝您的回覆
律師
A:
碩成國際法律事務所 黃文玲律師答覆如下: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若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 其核課期間為七年,稅捐之徵收期間為五年,於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執行者,自徵收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仍得繼續執行;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若該稅捐已執行徵收者最長時效為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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