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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糾紛


陳OO 發問於 2017-05-20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我報了估價單給業主,在過程中有議價所以估價單上有塗塗改改的痕跡,之後我們議價過後,業主提議直接用估價單背面手寫一份,內容有施工地點,扣除項目,跟須按圖施工(圖面之前有傳給業主),總價跟第一次付款金額跟之後的付款方式,跟施工工程一個月6月底完工 ,有雙方簽名,當天他付了第一次訂金,但這內容我覺得太草率,提出簽訂一份正式合約,附約有最後確定施作的項目跟圖面,業主卻推託堅持不需要,叫我快進行開工,我想請問這樣的話,我可以推還訂金不承接嗎?因我覺得沒有正式的合約圖面跟正確的施作項目,我不敢開工,因討論的對象跟簽約付款者是不同人,我怕會有3方認知不同,會有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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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如雙方簽名同意,該契約即生效力,因此如無最後確定施工之圖樣,可能衍生日後之糾紛,另外與您簽契約之人為何人,該人即應受契約拘束,與實際何人付款無關。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指教,謝謝您。
林裕智律師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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