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我們公司跟貨運公司原本有簽訂合約,但現在雙方的合約留底皆已遺失,就目前的狀況是否可以隨時解約而不違法??謝謝。
律師
立詳法律事務所
A: 您好: 契約本不以書面為要件,口頭上也可成立,只是如雙方有爭執的話,如何證明而已,所以就算契約遺失,只要對方能證明雙方有簽過契約,契約還是有效,如果解約的話,要看對方是否能證明有違約條款存在。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指教,謝謝您。 林裕智律師 謹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