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今天1月份經由仲介下訂了一間舊型的公寓,但是事後的知對面門是兇宅,想解約,但是屋主堅持不肯,
但是如果我們堅持解約,仲介告訴我們這樣子簽約金沒,甚至還要給他們服務費,
最後拖了快3個月,最後只能走消保官或法院的途徑,偏偏老公是買屋人他又是懶的碰這些事,又怕抗議到底30萬會沒了,他甘願買下房子,可是這件事情全因仲介未盡到告知的義務,及道德良知,導致我們要買也不,不買又不行,然後還要付他們服務費,沒有辦法不用付或是少收嗎?我們已經因為他們的原因買了這間房子,他們一點點的表示都沒有,無法可制嗎
A:
你好,今天1月份經由仲介下訂了一間舊型的公寓,但是事後的知對面門是兇宅,想解約,但是屋主堅持不肯,
但是如果我們堅持解約,仲介告訴我們這樣子簽約金沒,甚至還要給他們服務費,
最後拖了快3個月,最後只能走消保官或法院的途徑,偏偏老公是買屋人他又是懶的碰這些事,又怕抗議到底30萬會沒了,他甘願買下房子,可是這件事情全因仲介未盡到告知的義務,及道德良知,導致我們要買也不,不買又不行,然後還要付他們服務費,沒有辦法不用付或是少收嗎?我們已經因為他們的原因買了這間房子,他們一點點的表示都沒有,無法可制嗎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