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你好,之前我一個朋友開的補習班因為有些財務問題,他女朋友來跟我借錢,債務人名字是他女朋友。先是借了265000,借據上寫了今年5月30日前還。後來又借了60000,說好1月15日前還。但是總是找各種理由推託,目前為止只還了15000。所以我想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下有幾個問題:
1.因為她連60000都沒按時還清,我懷疑他的還款能力不足,可以連265000一起申請強制執行嗎?
2.不知道債務人住址的話該怎麼申請呢?
3.可以跟我朋友,也就是實際使用這筆錢的人要求還款嗎?
4.債務人目錢在大陸工作,薪水領的是人民幣,在台灣可以扣的到嗎?
A:
你好,之前我一個朋友開的補習班因為有些財務問題,他女朋友來跟我借錢,債務人名字是他女朋友。先是借了265000,借據上寫了今年5月30日前還。後來又借了60000,說好1月15日前還。但是總是找各種理由推託,目前為止只還了15000。所以我想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下有幾個問題:
1.因為她連60000都沒按時還清,我懷疑他的還款能力不足,可以連265000一起申請強制執行嗎?
2.不知道債務人住址的話該怎麼申請呢?
3.可以跟我朋友,也就是實際使用這筆錢的人要求還款嗎?
4.債務人目錢在大陸工作,薪水領的是人民幣,在台灣可以扣的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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