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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遲不交貨


涂OO 發問於 2017-01-10 | 台中 | 傳統製造業

Q: 本公司於2016.7月跟機器製造商訂購了一台專用機台,當初報價單上是寫35天交機,現在已經過了將近200天,當初對方有傳報假單,雙方皆有蓋印章回傳,現在對方不斷裝傻,不斷延後試機台的日子,每當一到試機日子,雙方當初說好的機台功能,一樣尚未改進,不斷的拖延,不知道我在這方面能採取什麼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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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涂先生您好
公司可以寄發存證信函正式解除合約,如已預付訂金可要求2倍返還。
就您的問題初步答覆如上,如有問題歡迎再行提出討論。

​玉鼎法律事務所
江楷強 律師
(04)23710511
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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