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方公司出貨給買方
出貨前買方也回傳訂購單-確認雙方服務方式(即我方貨品到貨後3日內買方匯款)
但對方仍不願意付款-不依約定匯款
電話告知3次後,對方仍不願意付款-說當初以為是月結價格-不高興之餘更想反悔退貨,態度傲慢,且實際上已收貨7日
我方握有-買方回傳訂購單+宅配簽收單
想了解-遇到此種沒有信用的買方-該如何追討我方權益
謝謝您
A:
您好
建議您先寄發存證信函,請對方於函達三日內付款
倘若對方仍不予理會,即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對方若不願訴訟,或遭強制執行,自會與您商議付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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