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們以108萬元和裝潢承包(以個人名義)簽訂合約後,就開始動工進行屋內拆除及室內裝潢.
三個月內裝潢承包陸陸續續以添購材料為由,拿走了100萬元,
後期因為我們加裝室內空調,所以裝潢承包又加收20萬元,
我們三個月總共付了120萬元工程卻進行不到3/1,
裝潢承包人卻失聯了.電話再也不通,也找不到人.留下滿室錯愕的我們和工班......
工班所有的工人因為拿不到薪資和材料費,
因此要求我們付清所有款項,不然就會拆除已完成的裝潢設備,也不做完後續的工程,
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謝謝!!
A:
您好:
您可主張因對方未依約履行施工,於解除契約後,提出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已受領之款項。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指教,謝謝您。
林裕智律師 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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