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公司在今年2016/06/20 公司負責人無預警跑路 我是公司員工 我有在此公司投保 可是我看到監察人名子 是我自己 現在找不到負責人跟另一名出資股東 兩個都找不到 請問 我該怎麼保障我自己 要怎麼撤銷監察人??
公司負責人 監察人
律師
巨曜法律事務所新竹所
A: 您好 暫不論您當初何以被列為監察人 建議您先寄發存證信函予公司,表示欲辭任監察人 惟因負責人已不在,顯不太可能替您向主管機關變更登記 之後您需再持該存證信函及回執,至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 (倘若存證信函因公司倒閉之故無法寄達,起訴時需再次表示辭任監察人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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