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我如果有欠銀行錢 在銀行開公司或社團法人的帳戶 會被銀行追款嗎?
律師
A:
你好,關於你的問題,應該分為兩個部分回覆:
只要是債務方面的糾紛,債權人必須先取得執行名義才能開始強制執行程序。例如債權人(本案為債權銀行)到管轄法院對債務人提起給付訴訟,請求債務人清償借款,在法院判決確定後,該確定判決才是執行名義,並持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如果你和債權銀行間的債務糾紛尚未經由法律規定取得強制執行法上的執行名義,銀行當然不能任意地去扣住你的金錢,而是必須先循法定程序確定債權債務關係並取得執行名義,才能向法院聲請扣押你在銀行裡的存款。
以上說明
許惟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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