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付訂退款問題

付訂退款問題


陳OO 發問於 2016-09-29 | 台北 | 服務業

Q: 請問預購商品(手機,未看見實品),要已先付訂,到貨後發現商品不符需求,可否求退訂金?

瀏覽人數:989

A:  陳小姐您好:

原則上定金是用來推定契約已成立,按民法第248條規定:「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可資參照。

復依民法第249條第2款規定:「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 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 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若契約成立並履行時,定金應作為給付之一部。

若您到貨後發現商品不符需求或有瑕疵,則屬另一事,您可藉民法之不完全給付、瑕疵擔保之規定,解除契約,請求賣家返還價金。

感謝您的提問!希望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蕭棋云律師 敬上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