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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合約書用PDF檔或是傳真具有法律效力嗎?

合約書用PDF檔或是傳真具有法律效力嗎?


林OO 發問於 2016-06-25 | 台北 |

Q: 你好,如提,合約上的公司大小章因PDF檔或是傳真並未呈現紅色印泥顏色,那麼在法律上是否具有其效力?

公司大小章 大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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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關於民事契約的訂立,只要雙方有合意即可成立。

在一般紙本簽約之情形,郵寄PDF檔或是傳真之方式均屬法律上之「到達」相對人。

然而透過掃描或傳真之印文,不易判斷真偽,如日後合約之履行發生糾紛時,合約及印章之真偽可能成為爭執之項目。建議雙方親自簽立契約,並安排見證人見證為佳,或是請公證人公證,以昭慎重。並應留存蓋有印文之正本,以免日後就契約真偽發生爭議。相關條文如下供您參考:


民法
第 153 條
I.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第 157 條
非對話為要約者,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諾之達到時期內,相對人不為承諾時,其要約失其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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