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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如果我不付運費會被告嗎

如果我不付運費會被告嗎


*OO 發問於 2016-05-03 | 台北 |

Q: 我在露天拍賣上買東西 5.13號下標了但是對方遲遲沒有接單 5.17號對方接單說要我重新開始等貨到時間約6-8天
因為不想等了隔天5.18號取消交易 對方不肯取消於5.21號發貨我就讓它在7-11放了7天到5.28號讓它自己退回
但是對方跟我說有誠意的話要我付運費不然要提告還跟警局報案留法律追訴權
可是我18號東西就不想要了 他硬是要賣給我現在不給運費還可能被告
對方是專門賣衣服的商品有2000多件應該是常態性賣家 那消保法會保障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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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我在露天拍賣上買東西 5.13號下標了但是對方遲遲沒有接單 5.17號對方接單說要我重新開始等貨到時間約6-8天
因為不想等了隔天5.18號取消交易 對方不肯取消於5.21號發貨我就讓它在7-11放了7天到5.28號讓它自己退回
但是對方跟我說有誠意的話要我付運費不然要提告還跟警局報案留法律追訴權
可是我18號東西就不想要了 他硬是要賣給我現在不給運費還可能被告
對方是專門賣衣服的商品有2000多件應該是常態性賣家 那消保法會保障我嗎?



您好:

依您所述,露天賣家為企業經營者,且您與其之交易屬消費關係,而應有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無疑。
您在5月18日取消交易,本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之規定,且依該規定,解除契約係無需負擔任何費用,因此,對方賣家要求您負擔運費甚不合理,而本件屬民事糾紛,與警局報案(刑事案件)亦根本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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